清廉中国网讯(高宝玲 张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增强办案透明度与司法公信力,11月14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对4起刑事案件集中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由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主持,邀请塔河县人大代表、塔河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会。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兰成陈述案件内容 董云玲/摄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兰成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诉讼经过及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从法律适用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说明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理由,随后受邀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侦查人员、听证员一致认为:四起案件的犯罪情节轻微,对涉案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更能化解社会矛盾,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最后陈述中诚恳悔罪,表示会珍惜此次重新改过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做一个遵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活动,进一步淬炼为民情怀,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关注、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